广电总局严查电视剧字幕
本报讯 (记者朱雅清)国家广电总局前天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文字质量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电视剧制作机构应对所制作的电视剧进行文字质量检查,确保电视剧用字用语正确、规范,避免出现字幕错别字,同时尽可能减少读音错误、用词错误和表达错误。
广电总局要求电视剧制作机构应对所制作的电视剧进行文字质量检查,确保电视剧用字用语正确、规范,避免出现字幕错别字,同时尽可能减少读音错误、用词错误和表达错误;送审电视剧时,除提交以往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交《制作机构电视剧文字质量自检承诺书》一份,表明已由专人按照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对送审电视剧文字质量进行了检查,如因文字质量不达标受到处理,自行承担后果;电视剧审查机构要制定明确、严格的文字质量监管制度,加强对送审电视剧的文字质量把关;在审查中如发现送审电视剧文字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当予以退回,要求制作机构改正后再行送审。
通知指出,中央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应当在电视剧文字质量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如发现黄金时段拟播电视剧单集字幕错别字达两处,应退回制作机构进行修改,并可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制作机构承担相关责任,文字质量不达标不得播出;已经播出的电视剧,如被发现仍存在较多的文字错误,广电总局将依法对有关制作机构、播出机构给予相应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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