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24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徐海瑞)湖南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10年,湖南全年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和重点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9942人,其中职务犯罪嫌疑人800人;提起公诉44433人,其中职务犯罪1284人(大案要案804人,厅级10人)。
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81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256人,渎职侵权犯罪556人,大案911人,要案102人(厅级10人)。其中,桑植县检察院查办的县新农合医疗管理办公室会计杨小琼等贪污新农合医疗资金267万余元案,杨被判处无期徒刑。
另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将查处司法腐败案件作为侦办工作的重点,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18人,已起诉106人,法院已判决103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执行局二科科长蒋正南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当事人15万元案,蒋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再便是,依法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发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852人,已督促纠正1837人。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查明,该市看守所副所长陶智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在押人员贿赂,并伙同牢头狱霸采取威胁、体罚等手段,敲诈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犯罪事实。陶智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龚佳禾介绍,2011年,该院将加大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破坏市场秩序、危害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同时,针对群众反映的易发多发腐败犯罪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将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中的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特别是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背后的职务犯罪;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及地方换届选举中的破坏选举、买官卖官等犯罪案件;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化工程建设、国土资源等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