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熟的市场中,不诚信的问题似乎远远大于业绩问题,而这一次在美上市的中资概念股恰恰触及了这根红线。随着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的深入,中国企业通过“反向并购”逃避监管的行为暴露无遗,一场针对中国公司最密集的集体诉讼正在拉开帷幕。
据美迈斯统计,近期针对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的诉讼案数量激增,仅今年已发生近20起,而自2010年12月以来,已有八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被摘牌。今年3月以来,24家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审计师提出辞职或曝光审计对象的财务问题,19家在美上市中国公司遭停牌或摘牌。
更为令人担忧的是,整个市场对于中资股的信任已经降到了冰点。
淘米网昨日上市遭质疑
昨日,原定于当天登陆纽交所的中国首只儿童概念股,遭遇路透社等外媒质疑,报道称淘米招股书中披露的一项风险提示,即淘米在其财报内部控制中发现了缺陷。淘米市场总监、新闻发言人郭莉迅速通过新浪微博对外做出回应,称所有财务报表早在5月24日发布招股说明书的时候就已经得到审计事务所签字认可,并且淘米成功定价9美元。根据5月25日淘米公布的发行价区间9—11美元,这已是最低限。
自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对一系列“反向并购”的中资上市公司展开调查以来,中国概念股的寒冬就开始了,外媒对淘米“标配版”的预警就可见一斑。
而替这些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各种问题的爆出更是让中资概念股的信任跌至谷底。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披露,2007年至2010年初,大量反向合并上市公司使用小公司进行审计。
股价一泻千里
2010年12月以来,已有八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被摘牌。5月22日,东南融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问题的爆出,更让美国投资界坚信这是一起“窝案”,这家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纽交所”)上市多年,而为该公司进行外部独立审计的是德勤会计师事务所,该公司宣布辞职,并公开承认在“发现财务报表漏洞”之后“审计工作遭致东南融通高管干预”,同时申明,不为之前审计的东南融通财务报表负责。
很快,中国在美上市公司的问题接连浮出水面,不久中国世纪龙传媒(NYSE Amex:CDM)、纳伟仕智能媒体(NYSE Amex:NIVS)、岳鹏成电机(Nasdaq:CELM)、中国智能照明(NYSEAmex:CIL)等公司也被自己的会计师事务所——— 举报到美国证交委和交易所。随后,中国世纪龙传媒、纳伟仕智能媒体分别于3月23日、4月5日收到纽交所的摘牌通知。岳鹏成电机、中国智能照明则于5月17日分别收到纳斯达克、纽交所的摘牌通知。
而其他中资股也难以幸免,股价出现一次集体下跌,跌幅远超美国三大股指,7家公司相对三个月内最高价已下跌超三分之一。在周一的交易中,搜房网大跌15.34%收于18.98美元;360大跌14.66%收于20.25美元并创历史新低;斯凯网络大跌10.81%报6.93美元。优酷、网易、网秦、易居中国等企业均有8%以上的跌幅,当当、搜狐、百度等互联网标志性企业也均有5%左右的跌幅。
“打假潮”愈演愈烈
更为让人恐慌的是,惩罚这些企业的不仅仅是监管机构,连交易者也开始用脚投票。由于担心存在会计违规行为,美国经纪商盈透证券(Interactive BrokersGroup Inc。)还在6月8日宣布,禁止其客户动用借入资金买入超过130家中资上市公司的股票。
该经纪商公布的名单上列出了132家公司的159只不同证券,其中大约90只在美国上市交易,大部分是去年以来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中小公司和网络概念公司。其余的在德国、加拿大或其它国家上市交易。名单中还包括麦考林、新浪、搜狐、当当网等知名企业。
根据美股网站统计,目前中国概念板块包括240余家资产和业务在中国境内的上市公司,它们在纳斯达克、纽交所、全美证券交易所(下称美交所)挂牌。纳斯达克中国指数从3月18日的205.79点上涨到4月底见顶,收于243.56点,涨幅18.4%。5月2日至5月29日收盘,中国指数下跌到219.63点,跌幅9.8%。
2010年3月,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发布了一份针对中国公司借壳问题的研究报告。2007年1月至2010年3月,每年中国公司的反向收购占美国市场同类并购总数的比例约二至三成,而同期中国公司IPO占比仅为一至二成。
近三年间,159家反向收购上市的中国公司总市值为128亿美元,不到56家中国IPO公司的总市值272亿美元的一半。在这159家公司中,三分之一的公司占据了83%的市值,34家在纳斯达克挂牌,15家在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旗下交易所挂牌,101家在OTCBB上有报价,9家公司没有任何报价。
很快,先是嗅觉灵敏的个别基金经理,然后是雨后春笋般涌现的美国本土的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们,开始发动了对这些造假公司的揭露,画皮脱落后,更换CFO、审计师辞审、成为被做空的猎物、接受SEC调查、停牌甚至退市、陷入集体诉讼,成为这些在美造假上市公司相似的命运。
■名词证券集体诉讼
是美国特殊的法律制度,在全球其他国家少见。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 elveny& M yersLLP)郭冰娜律师介绍,所有在股票受影响的时间段买入的股东均可成为原告,而最后的判决或和解协议也默认覆盖所有股东,除非股东主动声明被排除在外。诉讼一般是由代表原告的律师事务所推动,原告费用由律师预支,一般采取风险代理模式,律师能够分到20%-30%的赔偿。
南方日报记者 钟啸
实习生 常仙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