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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文学微支付“虚实”

作者:http://www.sina.com.cn    来源:经济观察报    发布时间:2011-05-28    阅读:685次

  杨阳

  5月25日,盛大文学海外控股公司终于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IPO申请,计划在纽交所上市,交易代码“READ”,最多筹集2亿美元资金。

  根据该公司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盛大文学2011年第一季度实现净营收 1.3875亿元(约合2119万美元),净亏损369万元(约合56.4万美元)。截至2011年3月31日,现金、现金等价物总额为2.4095亿元(约合3680万美元)。

  盛大文学用来给华尔街讲故事的招牌菜——线上“微支付”收入事实上只占该公司总收入的1/4,但用户数却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当然,美国股民看的是增长速度和商业模式,他们买的是“未来”。

  微支付:尚不能承受之重

  相比于此前的微支付代表——腾讯QQ每月10元的会员费,盛大文学的钱赚得更加辛苦:每位签约作者的作品首先发布在公共阅读区,供网站用户免费阅读,点击率达到一定的数量后则将被转至VIP区,此时读者需要支付每千字2~5分钱——盛大文学再与作者分成。这种几分钱的收费业务此前一直是盛大文学线上的主要营收来源。

  盛大文学的微支付业务ARPU值(平均每位付费用户付费收入)增长较缓慢,从2008年第四季度的27.3元增至截至2011年一季度的31.9元。2011年第一季度的ARPU较去年第四季度出现8.3%负增长。

  用户付费意愿的增长缓慢与盛大文学上的作品题材有关。目前盛大文学上的绝大部分作品都是玄幻、穿越、灵异、武侠,题材集中度高,构思大同小异情节雷同者多。那些线上自由作者们很少有靠写作的稿费为生,最赚钱的模式就是将小说炒火,再通过改编电影、电视剧和游戏赚钱。

  而那些对文学有较高要求的读者所看的作品则面临着版权上的困境:550万点击,加上电子书等,作者慕容雪村《原谅我红尘颠倒》给上海玄霆娱乐公司三年授权,按7:3的比例分成的最终结果只有455元收入。慕容雪村“全身冰凉”之后表示以后不会再与盛大文学合作。无怪上海作家陈村也在微博上感慨,“看到这个结果,传统书籍的作者如何还可能跟盛大合作?”

  盛大文学CEO侯小强自然早就看到了这些。他表示,所有人都知道数字出版的前景非常光明,即便是最保守的人也不会怀疑数字出版的前景非常好。但目前靠数字出版想要赚到足够多的钱还是有很大障碍,有很多阻力。数字出版的现况是,起点中文网和中国移动两种模式确实可以赚钱,其他的数字出版暂时还不能赚到足够多的钱,所以现实还是比较残酷的。

  事实上,盛大文学还要饱受盗版的威胁。因为在当今的互联网上盗版成本实在太低。尽管盛大文学诉百度侵权案一审已经在5月10日以百度侵权成立胜诉,盛大文学获赔经济损失50万元,但那些没有被诉的可以看到盛大文学网络小说的网站却鳞次栉比,数不胜数。

  那么盛大文学的未来仅仅建立在这样的微支付基础上吗?

  云中书城:出版界的命门

  2011年第一季度,盛大文学线上用户付费收入只占总净收入的25%。但微支付的贡献不仅是上市时用来给华尔街“讲故事”的“幌子”,它还开启了一个愿意付费的市场,培养了一代开始愿意付费看书的读者。

  显然,微支付那种零售中的零售业务显然“太累”,不是陈天桥这种做大生意的人喜欢的游戏,但却可以为盛大文学发展成为出版业的渠道霸主打好基础——事实上,成为所有出版社的渠道,才能让盛大文学完成自己的商业奇迹。

  在陈天桥的心里,盛大文学最终的发展目标并不是“网上书店冠军”,而是“中国最大的全版权运营基地”,其实质是平台运营商,可以收租、赚广告,还可以拿出版社的分成,是个没有天花板的生意。

  侯小强透露,盛大文学这几年收购文学网站的最初计划,是各个公司独立运营,盛大文学做服务。但从2010年后半年开始盛大文学开始调整这个战略:除服务外,盛大文学总部还有一个运营实体——云中书城,其核心是“店中店”模式。侯小强的理想是让云中书城成为中国出版业的最大渠道商。

  按照他的设想,云中书城就是中国数字出版内容的聚合、管理、分发平台。出版社把所有内容扔到云中书城池子中去,经过云中书城云计算方式输送给下面的所有渠道:例如电信运营商;硬件方面像汉王等;智能手机终端如Android、苹果手机;甚至还可以输送给更广阔的互联网平台,如腾讯、新浪微博,甚至像百度文库等。

  目前盛大文学有一个超过50人团队在做三大运营商的渠道工作,专门为中移动、联通和电信做服务,中移动电子书中50%的份额是由盛大文学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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