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高朋抽奖门引爆造假潜规则 网络抽奖净是逗你玩

作者:http://www.sina.com.cn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11-05-17    阅读:679次

  虽然宣称进行了内部处理,不过高朋团购内部员工暗箱操作的微博抽奖一事仍在发酵,目前甚至有往整个团购行业乃至网络行业蔓延的趋势。“以‘抽奖’为诱饵,实则对普通消费者大行欺骗勾当的下流行为。”一位行业人士揭露,实际上,整个互联网行业中,类似甚至更为过分的做法已成“业界早已熟知,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高朋连触“造假雷区”

  新进中国的高朋团购网,集全球最大团购网站Grouppon与腾讯投资于一身,“贵族血统”纯正得令人发指,不过刚进中国,却连连遇挫。

  早在4月份,在正式推出团购业务之前,高朋曾推出抽奖活动为其上线预热,不过由于“奖品太少、太小气”以及需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引来一片嘘声,随后中奖名单的公布和奖品兑现问题重重,更是引发一片质疑。

  进入5月份,有关抽奖活动的事态继续升级,一些网友爆料称,其于5月4日举行的“微博有奖转发”造假。“当时制定的规则是,只要网友收听其官方微博并转发消息,即可从转发网友中抽取2名用户获奖,并赠送白色iPhone 4一台。”一位网友表示,10日下午3点,官方结果一公布,立刻有网友发现,这两名获奖用户均为其内部员工。

  高朋方面一度否认这一消息,关停了其官方微博,并删除了有关抽奖和获奖的活动页面、公告。直到11日下午,才最终承认此次抽奖存在漏洞,被个别员工利用,并辞退了对此事负责的公司副总裁。

  这种“猫腻”并非新鲜事

  连番踏上“诈骗”雷区,高朋被网友戏称为“微博平台中第一个带V的骗子”,不过,问题显然并不是出在高朋一家身上。一些业内人士介绍,“抽奖”实际上本是中国本土团购的“玩法”,高朋只是试图“入乡随俗”而已,可惜玩儿得很烂。

  “这种猫腻在业内并非什么新鲜事儿,大家心知肚明。”据介绍,由于操作方式简单,营销效果明显,自互联网诞生之日起,以抽奖为诱饵,赚取注册用户和流量已经成了“行业潜规则”。

  “一切都从策划开始,奖品有无是无所谓的。”某网站一位执行人士表示,此前的一次市场活动中,为了以最低成本达到最佳宣传效果,该公司在多个网站做了“免费抽奖”的广告,因为奖品内容丰厚,短暂时间内就赢得了数量可观的用户。

  “一般用户都很难抵挡免费抽奖的诱惑,所以推广活动效果很容易就能超过预期。”上述人士介绍,到此为止,一切看起来还是很美,不过,在随后兑换承诺时间逼近时,企业惯用的“潜规则”便开始了。

  “中奖方要么是员工,要么是企业官方‘马甲’,总之一句话,奖项绝不可能砸到公司之外的用户头上。”据介绍,这种操作方式很少是几个员工能操作的,企业市场部门当初做策划的时候,就已经给企业核算好成本了。

  微博加剧“诱饵”行动

  据介绍,那些为了中奖耗尽心机的网友注定只能是充当炮灰,因为最终获奖名单上的用户,肯定是名不见经传的网友之类的,可能自始至终都没有在论坛、网站上露过面。

  “一般而言,操作比较隐秘的话,这种手法很难被发现的。”前述人士介绍,由于最终参与抽奖的用户数量众多,即使有网友提出质疑,也很难发现并找到证据,高朋这次抽奖,如果不是因为操作比较低级,两个微博上两名中奖用户的账号竟然一模一样,也很难被网友“人肉”,并找出其中猫腻。

  “这基本是没有成本的推广模式,多年前就已风靡互联网界。”据了解,此前没有微博的时候,新生网站为了推广抽奖活动,往往还需要去一些已经成熟的网站、论坛做广告;微博出现之后,连这部分成本都省了,主办方只需要在官方微博上要求消费者“加关注”,然后转发其讯息即可开展活动。

  由于类似活动越来越多,也让消费者越来越多地抱着重在参与的心态,而这进一步加剧了网站对“免费抽奖”活动的热衷。

  据了解,目前,不仅是传统的互联网业态企业乐此不疲地开展,在新生的业态中也是愈演愈烈,诸如微博、团购无不将目光瞄向了这种形式,以求在短时间内冲击注册用户量。晨报记者 周治宏

  ■新闻延伸

  网络陷阱无人管?

  “这主要涉及消费者权益和知情权的问题,这种做法相当于做广告,最终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长期从事电子商务方面维权的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永森表示。

  董永森认为,这一行为本该在法律方面有一些约束,但是国内还没有相关法律来制裁这种行为,只有一些工商行政法规,相比之下,国外有很多比较成熟的法律条文,对这种行为加以制裁,国内的状态是完全依靠商家的道德自律。

  “会被发现有猫腻的本来就不多,加上没有严厉的惩罚,商家难免会有侥幸心理。”董永森表示,原则上,商家为了维护自己的长远利益,会考虑很多问题,基本上不应该做类似的举措,但仅仅靠商家自己的道德约束显然是不够的,尤其是目前国内整体商业环境中,商业道德存在严重的问题。

  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则认为,站在消费者角度,这显然是有法可依的。“很多年前,在实体店里面的‘有奖销售’就有过类似的情况,大奖都被小范围的内部人拿走了,这是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应该据此规范这种行为,由工商部门严厉查处。”邱宝昌律师认为,这对于网络是同样适用的,应该由工商部门和相关网络主管部门共同查处。

  “很多时候,一旦被发现造假之后,该公司的网络抽奖页面消失了,所有的评论也都消失了。”对于网络取证相对较难,邱宝昌认为,相关主管部门应该责令其恢复,并将问题彻查清楚。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

  “虽然目前国内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但若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家有坑蒙拐骗的行为,还是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一位分析人士表示。

  实际上,如上文所述,目前消费者整体维权意识不强,很多消费也见怪不怪,很多都抱着“参与”的心态,从没有人提起过诉讼。而在随后的舆论追讨中,也仅仅停留在道义的谴责上。

  “这对商家来说是没有威慑力的,必须有经济惩罚弥补消费者损失,才会有持续的作用,否则的话,过个半年,这个商家再搞一个其他方面的促销活动,另搞一套销售策略,可能消费者都忘了以前的事情,再度上当受骗。”董永森表示。

  实际上,董永森认为,目前国内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比较成熟的做法是,消费者、用户可以给商家打分、做出评价,这种商家自己不可删除的评价,对于规范市场来说很有效果,尤其是会让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

  “互联网企业玩儿猫腻,一次两次可能可以忽悠过去,但时间一长,早晚得露馅。”一位行业人士呼吁,互联网时代的诚信远比以前重要,为了区区数千元钱丧失企业的整体品牌形象是得不偿失的做法。

  晨报记者 周治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