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9日电(记者韩洁、徐蕊)记者9日获悉,为规范著作权评估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建立和完善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最新发布三项准则并将于近期实施,对著作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等进一步规范。
这三项准则分别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其中《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和《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已于2011年1月1日在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试运行,2012年1月1日起,将在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正式执行,其他机构参照执行。
财政部部长助理刘红薇指出,随着三个新准则的发布实施,我国资产评估领域的准则已至21项,内容包括基础业务准则和行业道德准则,既有程序性规范,又有实体性规范,从不同评估资产类型、评估业务流程、涉及的各类经济行为以及资产评估师的执业操守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在相关业务领域的执业行为,促进评估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推动注册资产评估师独立、客观、公正执业。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贺邦靖介绍,《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紧密配合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有力规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为金融监管部门明确监管重点,加强监管力度提供价值尺度,有利于金融上市公司规范内部治理,统一上市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和相关当事方的权益。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行为,为著作权资产评估提供专业标准和依据,填补了国际上在该评估领域的空白。该准则的发布与实施,将为合理打击并制止侵权盗版行为提供专业支持,对推动著作权资产评估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推进版权的创造、交易、使用和管理,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发展,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旨在规范评估机构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评估机构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该指南要求评估机构建立“首席评估师”岗位,并明确了最高管理层、首席评估师等各级次人员的质量控制职责。鉴于证券评估机构规模大、业务复杂、跨区执业多,该指南将首先在证券评估机构开始实施,将对规范证券评估业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对全国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产生示范和带动作用。
贺邦靖表示,此次出台的三项准则,国际、国外评估准则中都没有专门的内容,属创新性的评估准则,填补了国际上该领域的空白,对其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乃至西方发达国家都有借鉴意义,是中国评估行业对国际评估准则建设的重要贡献,也标志着我国评估准则建设步入全面规范、纵深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