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
华视传媒(VISN.NASDAQ)3月2日发布公告,该公司已收到DMG前股东起诉书,认为DMG前股东的索赔和相关的申请没有法律依据,并拟对索赔进行强有力的抗辩及反对申请。有关的申请被安排在2011年3月15日提交纽约法院审议。
该诉讼是对华视传媒于2010年12月27日向DMG前股东提起的诉讼的反诉。
DMG前股东的起诉状称,华视传媒违反了收购DMG的若干协议,拒绝支付DMG前股东宣称其有权收取的若干分期付款,拒绝采取其他措施以方便DMG前股东有权收取与收购有关的公司股份的转让。根据起诉状,DMG前股东要求强制执行争议中的合同、赔偿经审理确定的赔偿金、申请永久及临时的禁令救济和法院认为公平和合适的其他救济。
DMG前股东也于2011年2月25日在其新提起的诉讼中提出两项针对华视传媒的申请。他们提交了一份扣押申请,要求针对华视传媒发出金额为3000万美元的扣押令,并指华视传媒将资产转移到纽约州,以满足一项预期能取得的裁决。
他们也在新诉讼中申请临时禁令,要求临时命令将DMG前股东因收购取得的若干华视传媒股份上的限制性说明文字除去,并提供DMG前股东将其有权收取的公司股份转换为美国存托股份交易时所需的授权,使该股份可自由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