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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政府拖欠工程款须立即清偿

作者:http://www.sina.com.cn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1-01-29    阅读:469次

  据新华社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8日发布消息称,该部与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政府部门要先行垫付工资

  通知说,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呈下降趋势,但目前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依然存在。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集中进行排查,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采取坚决措施予以解决。

  对于政府或政府部门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本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予以清偿,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对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因欠工程款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督促建设单位立即还款,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筹措资金解决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拖欠工资将拒批新项目

  地方政府未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除极特殊原因外,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对未能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建设工程项目分包管理,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工资支付责任;强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等管理,有效预防产生新的工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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