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文凌
“随着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实行绩效工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教师收入差距拉大,已经严重影响了民办学校教师的稳定,进而影响到民办教育的教育质量和良性发展。”正在召开的政协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民进云南省委提交的一份建议中,一组数据令人揪心:在接受调查的540名教师中,31.9%的民办学校教师完全没有寒暑假工资,62%的教师虽然有寒暑假工资,但是很低。
2010年9月中旬以来,民进云南省委先后对昆明、玉溪、大理、红河、文山、昭通的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云南民办学校教师每月的平均总收入为1219元,明显低于公办教师——调查组对公办教师的调查发现,工资最低的是昆明市盘龙区幼儿园的教师,他们的工资为1884元。
在接受调查的教师中,只有7.4%的教师进修或参加培训的费用是由所在学校全部报销,18.1%的教师是部分报销,而高达67.2%的教师必须自己负担进修和培训费用。同时,高达48.3%的学校基本或根本不为教师的教育科研提供经费支持。
更令人担忧的是,只有12.4%的教师所在学校为他们购买了“五险”,16.3%的学校对教师进行区别对待,65.5%的学校没有给教师购买“五险”。
由于养老保险方面强烈的“后顾之忧”,不少民办学校的教师职业稳定性差,流动频繁,对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教学质量的保障和提高十分不利;许多民办教师对所在学校缺乏信心,职业倦怠情绪增加,工作积极性不高。由于收入较低,使得民办学校教师的职业评价下降,削弱了民办学校的竞争力。同时由于教师不稳定,学校管理难,教学质量难以保证,打击了民间资本投入教育的积极性。
民进云南省委在调查中发现,云南大多数民办学校的办学存在诸多困难。由于办学者认为“办学前景不明”而不愿意在办学条件上投入资金;有些民办学校由于收费低、开销大,没有充足的资金,只能低成本办学,仅能维持教育教学的低水平运作。因此,大部分学校校舍简陋、教学设施设备不足甚至缺失、安全不达标。
“民办、公办教师承担着同样的培养人才的任务,而付出和收入却不相称,权利和义务不平等,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民进云南省委在《关于提高民办教育教师待遇促进云南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建议》中提出,应尽快制定政策,让民办教师从“打工者”的心态转变为“主人翁”的心态。
为此,民进云南省委建议,采取“以公助民,双向流动”的形式,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从公办学校招聘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支教”者的公办教师身份不变,工龄连续计算,人事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学校,民办学校承担教师的社会保险,政府财政按照以奖代补政策予以补助;民办学校的优秀教师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转为公办。
民进云南省委还建议,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拟定民办学校教师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教育主管部门监督执行;政府要强制民办学校为教师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政府应划拨专款或成立专项奖励基金,奖励优秀民办教师;把民办教师纳入经适房、廉租房的服务范围,建民办教师公寓,为民办教师解决档案问题。加强对已划拨给民办学校的特岗教师经费、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民办学校专项补助经费等的监管,在逐步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逐步提高民办教师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