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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最大涉黑案52人被提起公诉

作者:http://www.sina.com.cn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发布时间:2011-01-26    阅读:582次

  红网郴州1月26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 陈红卫 曾野 许志华)近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有消息称,以犯罪嫌疑人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等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于本月21日由该院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这标志着郴州市有史以来最大涉黑团伙案件办理取得重大进展。

  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件于2009年9月22日正式展开侦查,被命名为“9·22”特大涉黑案件,是建国以来郴州市历史上组织成员最多、作案时间最长、犯罪事实最多、关系网最为错综复杂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去年7月13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该市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了“9.22”专案审查起诉组,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于9月22日正式受理该案。

  据审查起诉组介绍:经审查认定,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有组织成员52人,其中组织、领导者3人,积极参加者27人,一般参加者22人。该案起诉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组织容留卖淫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等19项,犯罪事实多达129起。

  说起该组织的罪行,审查起诉组的检察官用“恶贯满盈”来形容。他告诉我们:“光起诉书就有152页,约9万字。”审查起诉组在6个多月的审查工作中,按照“速度要快、质量要高、效果要好”的工作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加班加点、封闭办案,共审阅案件材料221卷,制作讯问笔录100余份,制作审查报告和各类材料300余万字。

  其间,召集案件协调会11次,组织案件集体讨论39次,向公安机关提出补证提纲600余条,补充各项证据材料200余份,依法改变审查起诉罪名91人次,追诉遗漏罪名、遗漏犯罪事实和漏犯54人次。

  经审查,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等人陆续纠集在一起,不断吸收社会闲杂人员、“两劳”释放人员,甚至招募在校学生,坐大成势,形成了严密的层级组织关系和约定俗成的组织规矩。

  多年来,他们在永兴县乃至郴州市城区为非作恶,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导致4人死亡,10人重伤,30人轻伤,令当地群众和外来投资商谈之色变。他们通过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容留妇女卖淫等犯罪活动,大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以黑敛财、敛财养黑。

  他们还倚仗该组织势力,非法涉足煤炭矿山、冶炼、沙场、工程建筑等行业聚敛钱财。仅2005至2009年,他们就在永兴县城的酒店、茶楼和私人住宅开设赌场14个,非法获利500余万元。同时,还渗透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其组织头目被捕前还担任着村支书、村主任等职务。截止案件侦结时止,公安机关扣押该组织涉黑资金680多万元,房产9处,车辆4台,冻结股份、工程款300多万元,收缴枪支2支。

  该专案审查起诉组的检察官说,目前,他们已经启动出庭支持公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求案件出庭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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